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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案朝人為疏失造成公共危險、過失致死方向偵辦
檢察官昨(16日)在現場並訊問上周四到場檢測的欣欣公司組長陳文興,陳文興稱,當天有帶檢測儀器到場檢測,但沒發現異狀。至於為何只在一樓大廳及車道檢測,沒逐層、逐戶檢測?陳文興推給社區總幹事林日初,指「因為總幹事沒要求」。
林日初昨未出面說明。專案小組除要查明漏氣點,欣欣檢測員在氣爆前一天是否草率檢測就認定瓦斯無外洩?為何不擴大查漏氣來源?社區總幹事是否沒積極要求檢測等,查明氣爆責任,全案朝人為疏失造成公共危險、過失致死方向偵辦。
學者提出新店氣爆五大疏失
疑似瓦斯漏氣 標準作業程序
1.到現場後應以儀器持續檢測
2.依住戶要求地點,並逐層到用戶處檢測
3.應詳細檢測可能漏氣地點,檢查時間視漏氣狀況而定
4.以儀器為主,不可用人為做判斷
5.內外管都應檢測
社區管委會亦可向環保局、消防隊申報,請求派員檢測
天然氣公司日常應對用戶檢查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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