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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饒磐安/即時報導】
2013.07.25 08:27pm
新北市鶯歌區一處大樓社區9樓陳姓住戶,認為9樓樓頂陽台長期漏水,害他家遇雨就積水,家具也因此損壞,全家人受此折磨多時,但社區管委會置之不理,他只好先出錢修繕,並向新北地院提告求償55萬多元。法官認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,頂樓陽台屬管委會管理及修繕範圍,因此判管委會須賠陳25萬多元。
【2013/07/25 聯合報】
全文網址: 漏水不修管委會敗訴 | 社會 | 即時新聞 |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BREAKINGNEWS/BREAKINGNEWS2/8052412.shtml#ixzz2aSTYU1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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