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【聯合報╱記者饒磐安/即時報導】

2013.07.25 08:27pm

新北市鶯歌區一處大樓社區9樓陳姓住戶,認為9樓樓頂陽台長期漏水,害他家遇雨就積水,家具也因此損壞,全家人受此折磨多時,但社區管委會置之不理,他只好先出錢修繕,並向新北地院提告求償55萬多元。法官認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,頂樓陽台屬管委會管理及修繕範圍,因此判管委會須賠陳25萬多元。

【2013/07/25 聯合報】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管委會 防漏
    全站熱搜

    忠泰保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