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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日報  2013年07月26日17:02

【賴又嘉/台北報導】牽狗進電梯要小心!北市1名妙齡女子今年5月2日晚間帶家中2隻愛犬出門遛狗,女子牽愛犬進電梯後,便轉身背對電梯門照鏡子,沒發現其中1隻小狗走出電梯。不料電梯關門一路下降後,女子因左手纏繞遛狗繩,一路被拉扯,造成左手無名指、中指尾端被扯斷、小指撕裂傷,小狗則毫髮無傷。

女子認為,電梯沒感應到遛狗繩就關門、開門時間過短,怒控大樓管委會、電梯施工廠商、檢查員等7人涉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。
 
北檢認為,女子受傷狀況未達到重傷害程度,且電梯檢查、維護機制正常,另勘驗電梯錄影畫面,認為是女子顧著照鏡子,沒發現小狗跑出電梯,造成手指被牽狗繩扯斷,並非大樓管委會、電梯工程可防止或避免狀況,認為7人沒過失,今予以不起訴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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