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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間福報  2013/6/10

【本報台北訊】公寓大廈室內裝修常造成牆壁龜裂、管線堵塞或漏水等情形,但住戶往往因善後歸屬鬧得不愉快。為此,內政部已公告修正「公寓大廈裝修規約範本」,新增住戶裝修須依法申請、張貼許可讓其他住戶知悉、出具切結書給管委會等規範。新制七月一日生效。

營建署代理署長許文龍指出,修正規約範本的目的,就是希望能減少裝修住戶跟其他住戶或管委會的糾紛,並且須讓其他住戶知道裝修戶在做何種工程。

許文龍解釋,現行裝修管理辦法雖有裝修須事先申請等相關規定,但較偏向是政府對裝修行為的管理規範;裝修規約範本則是住戶與管委會間的約定,有助釐清因裝修衍生損害的責任歸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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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日報 2013年06月29日

在房價飆漲、民眾難以追價的時代,中古屋因屋齡高,房價相對經濟實惠;只要環境地段不差,屋況結構安全,花小錢進行裝修,即可換得住「新厝」的效果。專家提醒,購買成屋時,民眾應一併估算裝修費用,裝修工程更須留意不可變更、毀損建物結構,以免造成安全疑慮,甚至花大筆錢蓋成違建,隨時有遭報拆風險。

許多民眾省吃儉用就為了存下第一桶金,在築巢路上更進一步。不過別以為買到房子就沒事了,後續裝修也是一大工程。信義房屋居家服務中心專案經理曾雪梨表示,看屋時要留意屋況,屋齡超過10年的產品,水、電和其他管線可能因使用年分較長恐有安全疑慮,建議入住前先更新管線、作好防漏工程。
僅管大家多希望有美輪美奐的房屋居住,仍須考量預算有限;房屋裝修工程可分輕重緩急項目,擬定分期進行的計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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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日報  2013年07月26日17:02

【賴又嘉/台北報導】牽狗進電梯要小心!北市1名妙齡女子今年5月2日晚間帶家中2隻愛犬出門遛狗,女子牽愛犬進電梯後,便轉身背對電梯門照鏡子,沒發現其中1隻小狗走出電梯。不料電梯關門一路下降後,女子因左手纏繞遛狗繩,一路被拉扯,造成左手無名指、中指尾端被扯斷、小指撕裂傷,小狗則毫髮無傷。

女子認為,電梯沒感應到遛狗繩就關門、開門時間過短,怒控大樓管委會、電梯施工廠商、檢查員等7人涉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。
 
北檢認為,女子受傷狀況未達到重傷害程度,且電梯檢查、維護機制正常,另勘驗電梯錄影畫面,認為是女子顧著照鏡子,沒發現小狗跑出電梯,造成手指被牽狗繩扯斷,並非大樓管委會、電梯工程可防止或避免狀況,認為7人沒過失,今予以不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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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自 台灣法律網

【新聞釋義931】未用電梯、未享保全,管理費可否打折?

文 / 楊春吉

 

【新聞】

住社區一樓的林姓男子認為他未使用社區電梯,住處也未充分享受保全及清潔服務,社區管委會卻收與其他住戶相同的管理費並不公平,向法院訴請調降每月每坪管理費20元。 板橋地院法官認為收費標準經住戶大會決議通過,且已對1樓住戶打折,管委會依住戶大會決議收費,並無不公平;且調降管理費屬住戶大會自治事項,要住戶大會同意才算數,非由法院決定,因此駁回訴訟。

住五股區某社區的林姓男子主張,他住的社區每次開住戶大會出席率低,難達法定人數,無法有效決議。管委會未經住戶大會決議,收他住處每月每坪40元管理費。 林說他住一樓,沒有使用電梯,社區的保全員、監視器和清潔服務範圍,僅只於社區中庭、電梯間及其他住戶門口,他家並未在這些服務範圍內。且他都由住處獨立門進出社區,動線也未在保全保護內。 他認為自己未充分享受社區保全、清潔服務,卻要與其他住戶繳相同的管理費並不公平;因此向法院訴請調降管理費為每坪20元。

管委會說,收費標準是依住戶大會決議,當初社區住戶規約每月每坪管理費為50元,考量1樓住戶沒有使用電梯及部分設施,因此一樓每坪管理費打8折,以40元計算。 管委會後來接受林的意見,增設監視器、加強巡邏,清潔範圍也擴及林的住處四周;但調降管理費非管委會權責,應由住戶大會決定。 法官認為,法院依法只能撤銷顯失公平的收費規約內容,無從越俎代庖代訂或調整規約事項;管委會依規約標準收費並無不公,法院也無從介入住戶大會的自治事項(聯合報101年11月18日報導:未用電梯、未享保全 一樓訴請降管理費被駁回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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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全民歡享社區疑似因為汙水處理廠的馬達壞掉,5個多月來傳出陣陣惡臭,馬路旁有化糞廢水湧出,老農夫發現汙水早已排入農田,怒批「誰該負責?」社區主委證實,管委會曾被掏空,居民信心全失,住戶不願繳交管理費,才導致馬達壞了沒人修。希望透過公權力來約束居民,讓社區盡快運作。

2013-06-10 郭政芬 / 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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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饒磐安/即時報導】

2013.07.25 08:27pm

新北市鶯歌區一處大樓社區9樓陳姓住戶,認為9樓樓頂陽台長期漏水,害他家遇雨就積水,家具也因此損壞,全家人受此折磨多時,但社區管委會置之不理,他只好先出錢修繕,並向新北地院提告求償55萬多元。法官認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,頂樓陽台屬管委會管理及修繕範圍,因此判管委會須賠陳25萬多元。

【2013/07/25 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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